類 別 |
普通 (公告編號:5125 ) | 日 期 |
2022-04-12 09:02:19 | |
公告者 |
彭小凡 | 公告單位 |
教導處 | |
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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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請貴校鼓勵教師、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、學生與社區大學師生等,踴躍報考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請查照。
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1日臺教社(四)字第1112401754號函辦理。 二、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,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,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。 三、 旨揭考試今年首次採「分卷分天」辦理,A卷訂於111年8月6日(星期六)進行測驗;B、C卷訂於8月7日(星期日)進行測驗。惟考試形式並未改變,仍維持一人只能報考一種卷別,請考生於報名時多加留意。 四、網路報名時間自111年4月11日上午9時起至111年5月6日下午5時止,並提供團體報名服務;為鼓勵學生報考,19歲(含)以下考生免繳報名費。請貴校協助將相關訊息登載於電子跑馬燈、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。 五、本次考試針對團體報名另有獎勵措施,請鼓勵學校踴躍協助學生進行團報作業,團體代表人有機會獲得本考試專屬設計獎勵品(限量500份)。發放原則以團報人數最多者依序發給,總試務中心將於111年7月上旬於認證官網公告獲獎名單,並於111年7月中旬統一寄送。 六、有關考試簡章、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「教育部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」網站(https://blgjts.moe.edu.tw),或電洽總務中心服務專線:0800-699-566(免付費) / (02)7749-3664;服務信箱:blg.sce@deps.ntnu.edu.tw。 七、另,若學校有意願提供場地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請聯絡本府承辦人林紹瑜老師(049-2222106分機1380)。 |
連結 |
無 | |||
附件 |
附件1 111年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廣告.pdf |